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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和奖励!第六届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条件和4个阶段步骤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7/22     浏览次数:    

第六届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开始,本次活动拟评选出“创业之星”20名。 成功评选的朋友将获得荣誉和奖励,下面来看看第六届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条件和4个阶段步骤,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或实体须在六安市注册登记,参评候选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主要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参评须提交公司章程);参评企业或实体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作评选条件要求);参评企业或实体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初中或高中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群体就业达10人以上(企业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吸纳当地村民就近就业人数为准);参评企业或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时间为2022715日)。

2.参评企业或实体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相关荣誉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当选。

3.参评企业或实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不作评选条件要求),无拖欠工资现象。

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已在前五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中获得“六安创业之星”称号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二、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22715-1030。印发《关于开展六安市第六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并在皖西日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对六安市第六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

(二)报名推荐2022111日-1130。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推荐不少于5名“创业之星”候选人;各主办单位亦可向组委会推荐;同时组委会接受个人自荐。报名推荐时间2022113017时截止。

(三)评审公示(2022121日-20221231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依据评选条件,对所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推荐要求的候选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取消其参选资格。活动组委会拟从推荐人选中初评遴选出20名“创业之星”正式候选人,在皖西日报、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时间另行通知。举行仪式颁奖,颁发第六届“六安创业之星”荣誉奖牌并给予1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优先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选聘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优先推荐为“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和“六安市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经本人申请,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关于六安市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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