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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奖补快来看!荆门市重点惠企政策六大方面申报奖励补贴合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17     浏览次数:    


荆门重点惠企政策共有6大方面,涉及多方面补贴,本文整理了有关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


荆门重点惠企政策共有6大方面,涉及多方面补贴,本文整理了有关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一、要素保障政策

一是在用地保障方面,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允许企业在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

 

二是在物流补贴方面,对新引进的工业企业,达产后年度实缴税收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可按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6%给予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每年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对采购注册地在荆门的物流企业服务的,可按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每年补贴不超过400万元。

 

三是在人才支持方面,对实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培训院校),在学员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新引进的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每年按90%予以补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工作满一年后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2万元生活补助。

 

二、建设补助政策

一是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限厂房、设备,下同)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含本数)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的50%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二是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建成投产,且固定资产(仅限厂房、新购设备)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或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4%的补助;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投资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投资2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6%的补助。

 

三是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生产性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在三年建设有效期内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省级财政支持。

 

四是对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以“5G+工业互联网”为主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建成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三、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在企业上市方面,对在沪深交易所、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奖励800万元。对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市并在本地纳税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二是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方面,依法依规减免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金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企业,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税,分期缴纳。企业因上市而改制的,对改制当年应补缴和辅导期内(不超过3年)超改制前基数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企业。企业因上市改制和内部资产重组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除外),在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补助企业。

 

三是在股权投融资方面,在本市投资2个以上项目,且当年对本市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市企业投资总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四是在贷款担保方面,国有或国有控股担保公司面向工业企业收取的年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鼓励不收取企业客户保证金。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且年日均担保余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其年日均担保余额8%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五是在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市内企业兼并市外企业、市外企业兼并市内企业(重组后企业须在我市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内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项目(并购规模均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对项目重组方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发生的评估、审计等前期费用给予60%的补助;对重组过程中支付款项给予5%补助(增资支付款项补助1%);对承接被重组方银行贷款给予5%补助。单个兼并重组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四、荣誉奖励政策

一是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二是对新认定的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三是被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被审核认可的且最近一年已有销售,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四是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以税务平台数据为准)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五是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类企业奖励50万元,“科技小巨人”类企业奖励30万元,培育类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五、创新奖励政策

一是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的科创主体,2年内按照同期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因质押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二是对国家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三是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等。

 

六、“免申即享”政策

一是政策适用范围。对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及政策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或对企业某项工作(成果)进行认定并给予奖励的政策,建立“认定类”项目清单,实行“免申即享”、资金直达。

二是政策内容。目前,已从200多项政策内容中遴选了三批44个“认定类”项目,全部实行“免申即享”,涵盖了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企业发展等方面。

 

三是政策兑现程序。建立主管部门直接审、财政部门直接兑工作机制,项目主管部门收到上级“认定类”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兑现申请,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现给企业,政策兑现时间比常规兑现模式可缩短三分之二。涉及中心城区需要市区分担的政策项目,由区级先行直接兑付,市级部分年底结算拨付到区,基本实现企业不申报、资金及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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