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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对象条件和材料报送要求汇总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对象条件和材料报送要求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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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重点方向
重点打造一批以文化旅游消费为主导、以消费新业态为特色,运营管理规范、配套服务完善、文旅新业态集聚度高、品牌知名度高、带动经济作用突出、政策环境(市场秩序)良好、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和示范项目,重点培育“蜀风雅韵”文博艺术、“数字尖端”影视动漫、“时兴社交”文娱潮玩、“感知浪漫”音乐演艺、“浸润自然”生态畅游、“时尚新潮”社区美游、“雅致小隐”特色宿集、“亲子互动”研学旅游、“乐活风尚”休闲运动、“烟火成都”美食品鉴十大新业态,推动文旅产业创新发展。
二、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主体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每年申报主体围绕支持发展的十类新业态,在已投入运营(或按投资额超过三分之二投入运营)的文旅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主题乐园、文旅街区、文旅体商综合体或重大项目中推荐申报1个以内市级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推荐申报1——2个市级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可增加申报1个示范项目,其余区(市)县申报1个以内示范项目)。承诺对所申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了示范区的不能同时申报示范项目。
三、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对象(管理运营主体)
在我市注册1年以上、主营业务场所在成都市范围,并在成都市申报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或管理机构。申报对象(管理运营主体)须满足如下所有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四)无违法记录,未进入征信黑名单。
四、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的示范区、示范项目须符合我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重点发展方向,并满足如下所有条件。
(一)示范区
1.四至范围明确。有明确的四至范围,文旅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主题乐园、文旅街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旅体商综合体商业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万平方米。
2.文旅消费新业态集聚。上一年度,以文化消费为主导的文化产业园区、文旅街区、文旅体商综合体的文化类商户(企业)营收占比应不低于60%,且集聚文博艺术、影视动漫、文娱潮玩、音乐演艺等新业态1种以上;以旅游消费为主导的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的旅游游览(娱乐)、旅游住宿(餐饮)、旅游综合服务等旅游总收入占比应不低于60%,且集聚生态畅游、特色宿集、休闲运动、美食品鉴等新业态1种以上。
3.有效投资大。申报区域内已投入运营的所有文旅新业态项目、经营的产品(商品)实际投入资金(含研发、规划建设、创作孵化、运营管理等),不低于10亿元。
4.近3年(投运不足3年的自投运之日起)区域内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5.按照《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评价指标(试行)》,自评打分超过80分。
(二)示范项目
1.项目已投入运营的文旅新业态部分(产品)实际投入资金(含研发、规划建设、创作孵化、运营管理等),不低于5000万元。
2.项目需纳入文旅部门统筹或统计,文化类项目以文博艺术、影视动漫、文娱潮玩、音乐演艺等为主业,营收占比应不低于60%;旅游类项目以旅游游览(娱乐)、旅游住宿(餐饮)、旅游综合服务等为主业,旅游总收入占比应不低于60%。
3.近3年(投运不足3年的自投运之日起)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4.按照《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评价指标(试行)》,自评打分超过80分。
五、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示范区的,需提交如下材料∶1.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申报表;
2.承诺函。申报主体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缺不漏、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申报材料(含自评打分表);
4.其他资料。申报对象(管理运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区(市)县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区域的文旅消费新业态发展特色及优势的材料。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二)申报示范项目的,需提交如下材料∶1.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申报表;
2.承诺函。申报主体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缺不漏、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申报材料(含自评打分表);
4.其他资料。申报对象(管理运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区(市)县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其他能够证明申报项目的文旅消费新业态发展特色及优势的材料。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六、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评审程序
(一)区(市)县政府在指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旅产办(市文广旅局)。
(二)市旅产办邀请文旅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组成评审组,按照评分标准,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情况,对申报的示范区、示范项目进行评分,综合提出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请成都市政府同意后,正式认定为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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