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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00万!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材料要求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0/9     浏览次数:    
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正在开展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梳理的申报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材料要求指南,看完之后对于该政策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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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条款内容

(一)支持企业设立首席健康官。鼓励企业选派中层 以上干部设立首席健康官,对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企业, 采取梯度补贴模式,员工规模在10000 人以上的,给予 100 万元补贴;员工规模在100010000 人 ( 含 10000 人)的, 给予 10 万元补贴;员工规模在2001000 人 ( 含1000 人 ) 的,给予2 万元补贴。员工规模在100200人 ( 含200人 ) 的,给予 1 万元补贴。

(二)支持楼宇设立健康管理专员 鼓励楼宇物业单 位选派专人设立健康管理专员,定期联系入驻企业首席健 康官和健康管理员,建立维护楼宇入驻企业花名册和企业健 康管理人员联络表,落实楼宇健康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楼宇物业单位,给予 1 万元补贴。

二、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1.在成都高新区登记注册、正常纳税,并在地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楼宇运营管理机构。《政策意见》具体条 款中,对支持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2.单位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严格落实企业健康管理制度,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 属地街道开展相关健康管理工作,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近 3 年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以及疫情 防控事故、环境污染以及疫情防控事故等事项;申报创建当 年未受到过职业卫生相关卫生行政处罚。

(二)支持范围

1.已纳入健康管理红榜的企业和楼宇运营管理机构。

2.同一主体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同类财政 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支持。

(三)支持原则

1.原则上本政策条款在有效期内按季度组织申报,审核 通过后,按补贴的40%、60%的比例兑现。

2.在本实施细则范围内,同一主体不得重复享受。

三、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人 员规模、经营地址、健康管理团队情况、健康制度落实情况、 申请奖励金额等内容,附相关自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2.企业员工花名册及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承诺书。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流程

(一)申报。由发展改革局通过高新区政务网发布申报 通知,具体申报方式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评审。党群工作部、电子信息产业局、生物产业 局等相关部门、各街道按职能职责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 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评审意见和建议奖励金 额。

(三)公示。发展改革局汇总各相关单位评审意见,在 高新区政务网统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管委会。

(四)实施。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由各相关部门、各 街道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健康管理红黑榜评选流程

(一)企业自评。企业、楼宇和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根据 《健康管理红榜评分表》详见第六条,以下简称评分表) 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得分80 分以上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 门或所属街道申请,由主管部门或所属街道评估认定。

(二)初评认定。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街道依据评分表 对自评得分80 分以上的单位开展初步评估认定工作。

(三)抽查复核。成都高新区卫健部门和发展改革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初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四)动态管理。对拒不履行单位防疫主体责任,造成 疫情传播风险,或被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通报,存在严重问 题的企业、楼宇和园区运营管理单位,直接纳入黑榜管理。 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的,可以向 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健康管理黑榜。被列入红榜的单位因 开展健康管理工作不到位,无法达到红榜条件的,由主管 部门审定后发布撤销公告。
六、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健康管理“红榜”评分表

条款内容(满分100分)

分值

基本条件

第一条

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一票否决

组织实施

第二条

按照员工规模,分级建立首席健康官、健康管理(专) 员队伍,开展企业员工健康管理工作。

25

第三条

树立较强的健康管理意识,主动注册“高新通”企业首 席健康官平台,签订健康管理承诺书,制定企业健 康管理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将健康管理纳入年度 工作计划。

20

第四条

每年开展2次以上企业健康知识培训,配备合理数 量的健康管理设备、防疫物资和医用急救物品等。

10

第五条

创造舒适、干净、健康的工作环境,鼓励企业员工 定期开展健康相关的文体活动。

5

疫情防控

第六条

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管 理制度、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 规定,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5

第七条

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开展员工健康信息监 测并及时更新,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 及时上报监测信息。

15

影响力建设

第八条

主动参与成都高新区企业首席健康官制度建设,积 极建言献策,在企业健康管理中作出突出成绩。

5

第九条

热心企业首席健康官制度宣传,发挥企业在社会中 的宣传带动作用,推广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5


 七、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有关说明

(一)违反《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加快构建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欺骗、 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 门追回所给予的全部奖励或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 责任。同一期间,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的扶持奖励按 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

(二)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加 快构建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X 成高管办发〔2022〕 24 号)。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或 新出台相关政策,则以国家、省、市新出台政策为准。

(三)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各街道共同实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不定期接受专项 检查,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本实施细则各未尽事宜和争议事项由成都高新 区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有关说明

(一)违反《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加快构建企业健康 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欺骗、 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 门追回所给予的全部奖励或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 责任。同一期间,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的扶持奖励按 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

(二)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区关于鼓励加 快构建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政策意见X 成高管办发〔2022〕 24 号)。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或 新出台相关政策,则以国家、省、市新出台政策为准。

(三)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各街道共同实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不定期接受专项 检查,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本实施细则各未尽事宜和争议事项由成都高新 区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成都高新区支持设立健康管理岗位政策申报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内容,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报相关资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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