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成都市各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补贴细则
成都市各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补贴细则整理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高新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深耕项目申报行业12年,沉淀了丰富的政策资源、企业资源、项目资源,形成了独有的实战实操模式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想要咨询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 条政策》(成办规〔2022〕7号) 等文件精神,打造“ 三城三 都”城市品牌,建设世界赛事名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国际、 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培育精品自创体育赛事品牌,提升办赛质 量与水平,促进赛事运营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充分开发 赛事商业价值,鼓励社会力量组织举办对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有 重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补助方式及金额
1、对体育赛事的补助原则上采取赛后补助方式,每项补助 金额均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对已享受市级相关资金补助的项 目不再进行补助。
2、对2024年落户成都的国际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最高 800万元的办赛补助;对成都自主培育、市场价值大、有国际影 响力的品牌赛事,每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办赛补助;在成都举 办全国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办赛补助。
3、对2025年在成都举办的世界锦标赛、世界杯、亚洲锦标 赛、亚洲杯等国际顶级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办赛补助;在成都举办世界巡回赛总决赛、世界杯分站赛、大师赛等 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补 助;在成都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赛事和全国锦标赛、冠 军赛等高级别全国性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办赛补助。
第二章 申报与审核
第三条 体育赛事补助实行赛事项目申报制度。市体育局每 年在官方网站发布申报信息。
第四条 申报补助的办赛单位和赛事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和 要求:
( 一)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 织策划体育活动及赛事等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 量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 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未拖 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 一个赛事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 多个单位参与 办赛的,需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四) 申报范围及项目:2024年1月1 日至12月31 日期间, 在我市举办足球、篮球、马拉松、冰雪、乒乓球、羽毛球、电 子竞技、铁人三项、台球、体育舞蹈、壁球等十一个项目赛事 (不包含U系列等青少年赛事和群众性活动)。2025年1月1 日至 12月31 日期间,在成都举办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 球、网球、体育舞蹈、冰雪、电子竞技、赛艇、体操、无人
机、龙舟、自行车、田径、马术、汽车、台球18个项目竞技性 体育赛事(不含青少年和群众性赛事)。
(五) 申报单位及赛事项目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于申 报:
1、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市财政其他补助支持 的;
2、经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审查, 申报单位存在 严重失信行为的;
3、申报内容与实际办赛情况不一致的;
4、赛事项目竞赛组织不符合全国单项协会竞赛规则要求 的;
5、在办赛过程中, 由自身原因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或发生安 全事故的。
第五条 申报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
( 一)2024年已举办赛事申报材料要求
1、成都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申报表;
2、成都市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申报承诺书;
3、申报单位的营业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含有体育赛 事组织执行相关资质);
4、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证明;
5、项目有关的预算、决算等佐证材料;
6、详细的赛事组织工作方案、主办单位审核意见、第三方
审计机构出具的有关项目审计报告、赛事总结;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2025年拟举办赛事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赛前在天府蓉易享平台对拟举办赛事信息进行登 记,并于每年12月15 日前在成都市赛事运营及管理平台填报次 年赛事计划。赛事举办后参照2024年 需提交申报的资料外,还需提交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赛 事评估报告等材料。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天府蓉易享”平台上进行 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属地区(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 初审, 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申报截止后五个工作 日内由属地区(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 市体育局报送成都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 业发展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
第八条 市体育局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 件的纳入候选项目库。
第三章 评审
第九条 成都市支持社会力量办赛资金补助项目的评审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 市体育局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库 里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将重点对申报项目是否为奥运会项
目、参赛运动员或运动队世界和全国排名占比、外籍运动员参 赛占比、赛事四方案一评估一机制、各级媒体宣传、市场化运 营程度、带动文商旅体产业融合发展和参赛、观赛满意度等进 行评审。专家评审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 的项目不予奖 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形成本年度成都市支持社会力量 办赛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体育局对相关 项目予以补助。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获得奖补的单位应根据《成都市促进体育(产 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使用资金,并积极配合绩 效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的,将追回已经下拨的专项资金,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章 定义解释
( 一)赛事分级
第十四条 国际性赛事: 面向国际选手组织报名或定向邀 请,实际至少有两个不同国家运动员参加,且遵照对应项目国 际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协会竞赛规则组织的比赛。
第十五条 全国性赛事: 面向全国选手组织报名或定向邀 请,实际至少有三个不同省份运动员参加,且遵照对应项目国 际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协会竞赛规则组织的比赛。
(二)赛事分类
第十六条 竞技性体育赛事:参赛群体主要为国际体育组织 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职业运动员的体育赛 事。
第十七条 群众性体育赛事:参赛群体主要为普通大众、退 役运动员、老年人等符合条件人群的体育赛事。
第十八条 青少年体育赛事:参赛群体主要为3岁至18岁青 少年的体育赛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专业做项目申报12年,包括科技口、工信口、发改委、文旅口、商务口、农业林业口等等,具体有: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融资、百度关键词排名等等;企业不知道可以申请哪些政府补贴项目的都可以找渔渔为您做个免费项目规划。
渔渔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欢迎前来交流。